随着零售业态的不断创新和移动支付技术的迅猛发展,顾客自助结账成为各大商超的新型收款方式,这种开放自助的管理模式在给顾客带来便利和新型购物体验的同时,也诱发了大量故意漏扫码窃取商品的刑事案件发生。据统计,2022年1月至今,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(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检察院)共受理商超自助结账盗窃类案件100余件,其中90%是以“多次”盗窃作为入罪标准。
随着该类案件数量逐年增长,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治罪,更多的是从源头上做好类案治理工作,将犯罪消灭在“萌芽”阶段。检察官通过总结类案发现,与传统的盗窃案件相比,自助超市盗窃案件具有以下特点:盗窃金额较小,盗窃对象主要为日常用品,盗窃主体大多有固定职业、无前科劣迹,其中不乏高学历和高收入人群等。
2023年4月,我院第一检察部通过实地走访、调研发现,该类案件的高发不仅与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、存有侥幸心理有关,也与超市自助结账防盗系统薄弱、自行和解环节存在任意性等具有重大关系。为此,我院第一检察部邀请商超负责人、辖区办案民警、人民监督员开展自助结账领域盗窃案件座谈会。座谈会上,检察官针对商超自助结账管理模式存在的漏洞、刑事案件赔偿谅解合规化等问题与各方主体进行了交流,并就如何提升商超自我防盗能力下发了检察建议,主要为完善商超监控漏洞、提高科学防损能力、统一赔偿标准避免次生廉政风险等。商超负责人收到我院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并作出书面回复,通过加强安保人员巡视、张贴醒目标志、开展廉洁教育培训等措施,切实提高自身防盗能力、承担企业相关社会责任,检企合力降低商超盗窃案件发案率。
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打击犯罪,治罪不是最终目的,从单一的“治罪”到全面的“治理”,调动各方主体的力量,通过检察建议助推诉源治理,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、营商环境、社会环境才是检察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随着案件的逐年高发,涉案人员的逐步增长,若将此类行为全部科处刑罚,不利于社会矛盾化解,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稳定团结。为此,我院针对此类案件,结合河南省及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,根据被告人的作案动机、原因、盗窃数额、认罪态度等,制定了统一的捕诉标准,尤其是对于初犯、偶犯,犯罪情节较轻微的,统一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标准,避免同案不同办。同时,对那些做出相对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,积极探索开展“不起诉+社会治理服务”,要求涉案人员到案件高发场所进行公益宣传,以身释法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为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新要求,对于此类案件,检察机关没有一诉了之或不诉了之,而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,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刑行衔接工作。在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,继续加强后续追踪,积极跟进行政立案、处罚全过程,并要求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及时反馈,保证高效执法,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,避免出现犯罪嫌疑人因未受到实质性处罚而抱有侥幸心理,再次实施犯罪,保障检察权顺利运行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,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”。自助结账小额“漏扫”看似事小,但事关企业、事关民生、事关社会治理,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踪、回访,多部门多主体联合开展犯罪预防宣传,多管齐下,做好类案分析和诉源治理大问题,推进三零平安建设走深走实。